西甲直播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6 作者:甘豆豆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学科范围

1、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4、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

三、项目申报安排

1、本次申报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的申报人请自行在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待科技与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同时,申请人需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user/login?redirect=https%3A%2F%2Fkeyan.zsc.edu.cn%2Fself%2Fhome)”上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登陆账号为学校工号,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

2、我校各平台申报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18日,逾期学校将不再接受申报。

3、联系人及电话:甘豆豆,88303526。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4-03-20/638458.shtml

附件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186.85 KB)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6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

站内搜索
图片新闻
  • 周末露天影院活动预告
  • 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
  • 大学生学习支持与发展中心第...
  • 大学生学习支持与发展中心第...
微信平台